为做好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在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选拔、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稳妥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复试纪检督查组,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成立3个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笔译)、教育硕士(学科英语)三个硕士点的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院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根据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各专业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5月17日为笔试时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考生安排在上午,学科英语考生安排在下午);5月18日至5月19日为面试时间(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考生面试安排在18日,学科英语考生面试安排在19日),学院会安排专人将具体的复试时间段通知到每位参与复试的考生。调剂考生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形式与复试程序
统一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开展网络远程面试工作;使用钉钉和腾讯会议平台,开展复试的笔试工作(详细信息参见后面的考生须知)。复试执行“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导师组人员,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时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安排,学院会安排专人提前通知考生本人,并提前进行演练,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的总体程序为:资格审查、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结果公示。
(三)体检:
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
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1天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费流程》。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及调剂
1.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及我院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2.复试比例
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的过线情况及学院学位点招生名额综合考虑,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参加复试,原则上复试差额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并通知考生。
3.调剂工作
我院接受少量生源调剂,具体参阅学院官网调剂公告/info/1076/6006.htm。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我院的调剂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资格审查
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学院对考生提供的以下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均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
3.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对于在2020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除以上材料外,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材料包括各种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各种相关资格证书(如翻译类考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创新创业等项目参与证书,科研成果复印件,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及摘要,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含竞赛),其它有效证明个人相关专业潜质的证明材料等。
(七)复试主要内容
(一)专业笔试
对于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英语的考生,笔试为与专业相关的理论或观点的阐述写作(英文);对于翻译硕士考生,笔试为英汉互译。笔试均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总分100分。
(二)综合面试
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四个部分,以上四种测试考查满分均为100分。专家现场实名独立打分(均以百分计)。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基础学业水平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学士学位论文、参加学习科研、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情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当场提问等方式综合考察。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通过面试时随机抽题回答情况综合考察。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是英语专业最为基本的能力之一,对于学科英语专业硕士尤为重要。主要通过面试环节综合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包括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通过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当场提问等方式综合考察。
(八)其他说明
1.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加试。其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考生需加试《语言学基础》与《翻译理论与实践》,翻译硕士和学科英语专业硕士需加试英语专业八级水平测试(受网络笔试的限制,仅测试英语专业八级水平测试的部分内容)。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采取网络形式进行。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适当加分,并计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包括专业笔试、基础学业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察等5个部分,以上五个部分的权重分别为30%、10%、20%、30%、10%。
初试总分50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单项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最终按招生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规范执行国家加分政策
严格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条件者须在复试前3天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具体加分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结果公示
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2020级推免生不再参与复试,按相关程序予以录取。
七、考生须知
1.复试前主动联系招生学院,积极配合做好资格审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熟悉和掌握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规程。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生学院复试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秩序。
3.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选平台进行面试(该平台的功能和说明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钉钉、腾讯会议等为辅助和备用平台。
4.考生应按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推荐使用笔记本/平板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支持Mac)和1部可视频通话的手机,或者2部可正常视频通话的手机。手机须设置为“免干扰模式”。所有设备均需提前安装钉钉、腾讯会议等指定软件,保证足够电量。建议考生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5G网络。
5.“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主机位位于考生正前方,负责采集考生音、视频源,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复试全程考生须免冠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在画面中清晰可见;“第二机位”辅机位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及主机位屏幕被复试专家组清晰看到。
6.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场所应在独立的室内进行,环境整洁、安静。复试环境光线明亮,确保复试专家能够清楚看见考生。室内不得出现其他人或除机位以外的通讯电子设备,视频背景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不得由他人替考、助考。
7.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图像,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复试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内容和信息。
8.考生须准备一定数量白纸、黑色水性笔等文具,其他文具根据各招生学院具体要求准备。除招生学院要求之外,远程复试工作台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9.考生如在考试时因误操作或其他原因导致退出考试,应尽快回到考试流程,退出期间复试计时不暂停。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主动联系招生学院。凡不遵守复试规则,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相关要求
1.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强化工作监督。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学院将成立纪检督查组,对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九、考生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李老师 0716-8060465
邮箱 1043804745@qq.com
监督联系:危老师 举报电话 0716-8060545
举报邮箱29646570@qq.com
本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我校及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和我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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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8日